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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一商厦和企业缔结保护消费者公约

1998-03-22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海口3月21日电(记者丁炳昌)海南乐普生商厦与四川长虹、深圳康佳、广东科龙、青岛海尔、上海家化等百家国内知名生产企业,近日联合缔结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公约。

该条约共9条,字里行间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:店厂携手,致力于创建三位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;绝不售假,厂家若发现商家有意售假,立即中止向售假商家供货,商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;绝不制假,商家若发现厂家制假,立即拒绝销售制假厂家商品,厂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……这百家商场和生产企业,以公约的形式相互承诺,相互监督,使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章可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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